問題詳情

28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之規定,何者已經失效?

(A)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或機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 工資
(B)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C)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法定標準之機關或機構,應向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
(D)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 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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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 第 46 條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第一項規定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