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評論
專案考績也不能跟專案考績相抵,沒這規定喔,所以你有專案考績記二大功,但後來另一專案考績記二大過,那就掰掰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各機關辦理年終考績時 ,嘉獎、記功、記大功、申誠、記過、記大過等之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 抵銷。第二款則規定: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功及一次記二大過係於有重 大功過時行之。同條第二項復規定: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 銷
【masami】評論
平時考核能獎懲互抵,是因為平時考核須於年底時併計於年終考績中。專案考績是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是獎懲立現的,所以沒有互抵的可能。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平時考核與專案考績不得功過相抵,而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考績應予免職人員,在處分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