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評論
(一)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rogram ,IEP): 是指學校用以保障特殊教 育學生接受適性教育或個別化教學的具體作法(A對),此書面計畫包括為學生所擬定之年度教學目標、短期教學目、特殊的教學或服務、誰提供服務、什麼時候開始提供服務等。自特教法公佈以後,個別化教育計畫已有了法律上的強制性質。有關的規定如下:特教法第二十七條『各級學校應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C錯),並邀請身心 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其擬定及教育安置(D錯)。』特教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專業團對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B錯),其內容應包括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