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甲乙之子女為丙,丁戊之子女為庚。丙庚結婚所生之子女為辛。辛與癸結婚後,辛與丙庚一同出遊遇難,辛丙庚同時死亡。辛之遺產有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應如何分配該繼承財產?
(A)甲繼承100萬元
(B)丁繼承200萬元
(C)乙繼承300萬元
(D)癸繼承400萬元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jeff340606】評論

被繼承人辛本題的繼承人:配偶:葵祖父母:甲乙丁戊葵拿2/3 = 800萬甲乙丁戊 平分400萬

】評論

甲+乙-->丙丁+戊-->庚丙+庚-->辛辛+癸1.癸是辛之配偶有繼承權2.沒有小孩無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3.丙庚同時死亡無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4.辛為獨生子女無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5.甲乙丁戊是辛之祖父母有繼承權(第四順位)配偶應繼份為2/3(800萬) , 祖父母應繼份為1/3(各100萬)

陳文祥】評論

這題我對,但考試有時間壓力,這種題目還要畫圖讓人很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