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下列何種婚姻關係得撤銷?
(A)結婚之證人並未親見親聞雙方當事人有結婚之真意
(B)婚姻之一方當事人年僅 15 歲
(C)四親等旁系血親之表姊與表弟間之婚姻
(D)有婚姻者,再與第三人結婚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蕭瑜亭】評論

民法第 988 條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JC_Su】評論

結婚之無效(1)不具結婚形式要件。(採登記生效主義: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簽名、登記。民法第982條)(2)近親間之結婚。(民法第985條)(3)重婚或同時婚。(民法第988、988-1條)

csr830504】評論

重大的: 無登記2人以上證人(要件)、近親亂倫、重婚一夫多妻,無效。其他都是得撤銷 (不朔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