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權人得聲請進行:
(A)強制執行
(B)上訴書
(C)假扣押
(D)假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1699
統計:A(1043),B(6),C(410),D(71),E(0)

用户評論

范小珍】評論

已修法囉~~行政訴訟法第 305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Mia】評論

最佳解已修法。。我覺得4樓大大說到重點耶.---債務人不為給付者 ~

chu】評論

強制執行→的使用時機是在「裁判確定後」那假扣押、假處分的使用時機是在什麼時候呢??求解啊<

derek801204】評論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權人得聲請進行: 強制執行 第 305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