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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Chen】評論
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三段,段名之上不冠數字,分段數應加以活用,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兩段、三段。http://w11.loxa.edu.tw/khps5722/doc.htm
【陳霈瑀】評論
題目應該改為請挑出公文正確者~應該只有A是正確的,其餘BCD是錯的
【踢公杯啊!!!!】評論
公布法規、人事任免仍用(令),對國家元首仍用(呈),國防部軍令系統行文仍依其規定外,一律用(函)或(書函)行文 。
【謝老一】評論
ABCD四個選項都是錯誤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