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7 依審計法第 27 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於規定時間內,發現下列那些要件得為再審查?①效能過低 ②錯誤 ③遺漏 ④重複 ⑤詐偽證據(A)①①②① (B)①②①② (C)②①②① (D)①②②⑤修改成為17 依審計法第 27 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於規定時間內,發現下列那些要件得為再審查?①效能過低 ②錯誤 ③遺漏 ④重複 ⑤詐偽證據(A)1345(B)1234(C)2345(D)1245
【Evan Huang】評論
審§27
【Franziska】評論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二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若發現詐偽之證據,十年內仍得為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