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評論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15-3條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有隨銷售附贈禮券、獎勵積點或保固服務等,該附贈部分相對應之收入應於銷售時認列,不得遞延。
【flytoskyxxx0】評論
請問這題的相關規定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