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ow】評論
高級中學學生應修畢課程或160學分,成績及格,應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小小】評論
高級中學法 民國105年5月11日廢止教育部表示,「高級中等教育法」已於102年7月10日公布,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由於「高級中等教育法」、「職業學校法」、「高級中學法」係屬同一事項之新、舊法規,因此提出「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廢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