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yn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7條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前項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申評會主席,不得由該級主管機關首長擔任。
【用戶】Lyn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大學法 第22條大學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有關教師解聘,停聘及其他決定不服之申訴;其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裁決,不影響當事人提起司法爭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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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7條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前項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申評會主席,不得由該級主管機關首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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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大學法 第22條大學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有關教師解聘,停聘及其他決定不服之申訴;其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裁決,不影響當事人提起司法爭訟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