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評論
幼稚教育法第9條幼稚園置園長一人,綜理園務,專任,得擔任本園教學。但學校、機關、團體附設之幼稚園園長,得由各該單位遴選合格人員兼任。
【CW Hsieh】評論
廢止
【阿部6653】評論
第 1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