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甲誤以維他命為毒藥,用以殺人,係屬下列所述之何種未遂?
(A)障礙未遂
(B)不能未遂
(C)中止未遂
(D)準中止未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1784
統計:A(849),B(3383),C(63),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三影子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手段之偶然失效---障礙未遂ex:潘金連誤拿白糖毒殺武大郎。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甲從美國寄一盒有毒的巧克力給住在台北的乙,乙出國,回國後,將已發霉的巧克力丟掉。甲的行為是: (A)既了未遂 (B)未了未遂 (C)中止未遂 (D)不能未遂 - 9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4695答案:A從行為人犯罪手段的完成與否來看的話,本題是「既了未遂」,由於甲已將有毒巧克力寄達乙家,甲自己所能支配的行為已完成,剩下的就只能讓乙自己吃下去,但由於最後乙沒吃,所以是既了未遂。從行為人犯罪未達既遂的原因來看的話,本題是「障礙未遂」,由於意外障礙,亦即巧克力發霉的原因,導致乙沒有吃下,因此是障礙未遂。既了未遂及未了未遂區分:如以"行為階段"區分得分為既了未遂及未了未遂,前者乃指已實行構成要件之行為,但未發生預...

【用戶】洪國彰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砂糖跟王水案例  以現行法規來說  罪責 算是殺人未遂論嗎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甲誤以維他命為毒藥=甲誤以為維他命是毒藥 = 主觀上之重大無知= 不能未遂甲男企圖用王水對乙女毀容,誤將王水調成香水=非主觀上之重大無知= 障礙未遂

【用戶】三影子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手段之偶然失效---障礙未遂  ex:潘金連誤拿白糖毒殺武大郎。.....

【用戶】洪國彰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砂糖跟王水案例  以現行法規來說  罪責 算是殺人未遂論嗎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甲不能未遂甲男障礙未遂

【用戶】ab26154ab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未遂-障礙-誤拿       -不能-誤以為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甲誤以維他命為毒藥=>甲誤以為維他命是毒藥 => 主觀上之重大無知=> 不能未遂甲男企圖用王水對乙女毀容,誤將王水調成香水=>非主觀上之重大無知=> 障礙未遂

【用戶】ab26154ab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未遂-障礙-誤拿       -不能-誤以為

【用戶】Auko Re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不能未遂,依刑法第26條之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恆常無效=永遠不可能殺死-障礙未遂=普通=一般,依刑法第25條之規定,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偶然失效=沒搞錯的話,有可能會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