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adimir Puti】評論
因為共犯要有物理跟心理的聯絡,既然是過失當然是什麼都沒在想,自然不會有犯意聯絡。
【braces03w】評論
不承認過失的共同正犯
【月兒】評論
因為共犯要有物理跟心理的聯絡,既然是過失當然是什麼都沒在想,自然不會有犯意聯絡。→要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Kasim0225】評論
共同正犯限故意。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貪污治罪條例第 2 條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第 3 條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非公務員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