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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非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疇一魏無忌3慰撫金。2無償取得財產。3繼承取得財産。信陵君(?-前243年),名無忌,中國戰國時代魏國人,是魏昭王的兒子,魏安釐王同父異母的弟弟,後世亦稱魏公子。信陵君是戰國時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魏安釐王時期官至魏國上將軍,和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春申君黃歇合稱為「戰國四公子」(或稱「養士四公子」)。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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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非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疇一魏無忌3慰撫金。2無償取得財產。3繼承取得財産。信陵君(?-前243年),名無忌,中國戰國時代魏國人,是魏昭王的兒子,魏安釐王同父異母的弟弟,後世亦稱魏公子。信陵君是戰國時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魏安釐王時期官至魏國上將軍,和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春申君黃歇合稱為「戰國四公子」(或稱「養士四公子」)。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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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非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疇一魏無忌3慰撫金。2無償取得財產。3繼承取得財産。信陵君(?-前243年),名無忌,中國戰國時代魏國人,是魏昭王的兒子,魏安釐王同父異母的弟弟,後世亦稱魏公子。信陵君是戰國時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魏安釐王時期官至魏國上將軍,和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春申君黃歇合稱為「戰國四公子」(或稱「養士四公子」)。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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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非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疇一魏無忌3慰撫金。2無償取得財產。3繼承取得財産。信陵君(?-前243年),名無忌,中國戰國時代魏國人,是魏昭王的兒子,魏安釐王同父異母的弟弟,後世亦稱魏公子。信陵君是戰國時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魏安釐王時期官至魏國上將軍,和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春申君黃歇合稱為「戰國四公子」(或稱「養士四公子」)。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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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30-1 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這邊是贈與)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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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法第 1030-1 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這邊是贈與)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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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30-1 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這邊是贈與)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