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A 於僱用B 時,要求B 切結,如有懷孕即離職。B 以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向主管機關檢舉,要求主管機關對A 處罰鍰。本例最可能涉及何種基本權功能?
(A)防禦權功能
(B)基本權之保護義務功能
(C)基本權之信賴保護功能
(D)程序保障功能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7241
統計:A(52),B(462),C(86),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消費者保護法第六條、年分、性別工作平等法

用户評論

togetone】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此為雇主保護勞工之基本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