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il Chen】評論
一.為使國中、小學生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提升體適能,教育部規劃101學年度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統籌辦理單位如下:〈一〉國小1-4年級健身操:由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全縣市決賽。〈二〉國小5-6年級樂樂棒球: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小5-6年級樂樂棒球」全國決賽。〈三〉國中7-9年級大隊接力: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統籌並辦理「國中7-9年級大隊接力北區決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中7-9年級大隊接力中區決賽」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中7-9年級大隊接力南區決賽」。
【潘俊育】評論
103學年度(新竹縣)開始已改成全國決賽了,不再分區決賽。104學年度(台中市)
【感謝阿】評論
102學年度普及化運動辦理項目分為「教育部體育署推薦項目」及「縣市自選項目」,內容包括:1.「教育部體育署推薦項目」至少選擇2項:(1)1-4年級:健身操(2)3-5年級:樂樂棒球(3)1-6年級:樂樂足球(4)6-9年級:大隊接力
【Bobo__34】評論
(1)1-4年級:健身操(2)3-5年級:樂樂棒球(3)1-6年級:樂樂足球(4)6-9年級:大隊接力
【Jyun】評論
103學年度(新竹縣)開始已改成全國決賽了,不再分區決賽。104學年度(台中市)
【感謝阿摩】評論
102學年度普及化運動辦理項目分為「教育部體育署推薦項目」及「縣市自選項目」,內容包括:1.「教育部體育署推薦項目」至少選擇2項:(1)1-4年級:健身操(2)3-5年級:樂樂棒球(3)1-6年級:樂樂足球(4)6-9年級:大隊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