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甲乙共有一寶石,出租予丙,租期屆滿後丙拒不歸還,甲乃訴請丙歸還該寶石予甲乙二人;甲獲勝訴判決確定後,丙將該寶石處分給知情之丁。依法院實務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並非此訴訟之當事人,不受既判力所及
(B)乙於判決確定前參加訴訟,始受既判力所及
(C)丁並非此訴訟之當事人,不受既判力所及
(D)甲若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既判力及於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4921
統計:A(1),B(18),C(17),D(80),E(0)

用户評論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物權具有對世效力,故甲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可以對抗任何人。但如果是主張債權請求的話,就不會及於丁了。

【用戶】Vit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債權-對人性 相對性  (債想人)(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物權-對世性 絕對性 排他.追及.優先性  (怪物絕對排擠追小優的人)且本題不是債權契約不是買賣  是出租而已  所以本質上是物權.物權有追及性 物及 債不及

【用戶】ula777777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求(B)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