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胡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九一○○四三七九四○號屬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 第11條 (A)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工程企字第○九一○○四三七九四○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得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採購之作業方式如下。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屬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現行規定應為十五萬元以下):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B)。(二) 逾新台幣十萬元而未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之採購(現行規定應為逾新台幣十五萬而未達一百五十萬元):1、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情形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招標,以議價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採購非營利產品或勞務。2、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以外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招標,以議價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惟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無法承包之情形者,不包括在內(C)。3、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開徵求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本法第十一條但書所稱無法承包,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用戶】jeanlucpicard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依照工程企字第09100437940號函,全文如下「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於91年 9月25日修正後,如何辦理位於原住 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疑義乙案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1.10.24. 工程企字第09100437940號函發文日期:民國91年10月24日主旨:貴府函詢「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修正後,如何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復貴府九十一年十月九日府秘採字第0九一0一七0一二四號函。二、未達公告金額 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得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採 購之作業方式如下。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有規定者,從其 規定。 (一)屬新臺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 之規定,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 (二)逾新臺幣十萬元而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之採購: 1.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情形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招標,以議價 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採購非營利產品或勞務。 2.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以外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 招標,以議價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惟有「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無法承包之情形者,不包 括在內。 3.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開徵 求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 比價或議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1.10.24.工程企字第0九一00四三 七九四0號函)可知(A)正確(B)錯誤(C)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D)依工程企字第09100437940號函辦理故正確
【用戶】胡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九一○○四三七九四○號屬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
【用戶】jeanlucpicard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依照工程企字第09100437940號函,全文如下「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於91年 9月25日修正後,如何辦理位於原住 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疑義乙案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1.10.24. 工程企字第09100437940號函發文日期:民國91年10月24日主旨:貴府函詢「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修正後,如何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復貴府九十一年十月九日府秘採字第0九一0一七0一二四號函。二、未達公告金額 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得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採 購之作業方式如下。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有規定者,從其 規定。 (一)屬新臺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 之規定,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 (二)逾新臺幣十萬元而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之採購: 1.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情形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招標,以議價 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採購非營利產品或勞務。 2.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以外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 招標,以議價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惟有「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無法承包之情形者,不包 括在內。 3.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開徵 求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 比價或議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1.10.24.工程企字第0九一00四三 七九四0號函)可知(A)正確(B)錯誤(C)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D)依工程企字第09100437940號函辦理故正確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 第11條 (A)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工程企字第○九一○○四三七九四○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得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採購之作業方式如下。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屬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採購(現行規定應為十五萬元以下):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B)。(二) 逾新台幣十萬元而未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之採購(現行規定應為逾新台幣十五萬而未達一百五十萬元):1、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情形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招標,以議價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採購非營利產品或勞務。2、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其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以外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公告程序,採限制性招標,以議價或比價方式向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惟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無法承包之情形者,不包括在內(C)。3、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開徵求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本法第十一條但書所稱無法承包,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