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刺中】評論
(六)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款「新社區之開發。但原住民部落因人口自然增加形成之社區,不在此限」說明:該款係指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新社區之開發,而新社區之開發是指規模在二十戶以上社區之開發,但原住民部落因人口自然增加形成之社區的開發不在此限。資料來源:https://www.ptepb.gov.tw/News_Content.aspx?n=D00F1D7B688E02DC&sms=AD9CEE428024B931&s=29DAB11D20CB5E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