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基金會董事長甲不滿董事乙之作風,甲在基金會之官方網頁上,公然謊稱「乙董事侵占公款」。甲成立何罪?
(A)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之公然侮辱罪
(B)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之普通誹謗罪
(C)刑法第 310 條第 2 項之加重誹謗罪
(D)刑法第 309 條第 2 項之強暴侮辱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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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H】評論

公然侮辱」偏向不具評論性質的謾罵、侮辱,例如:卑鄙、下流、無恥、賤人、賤貨、醜八怪、垃圾、雜種等。「誹謗」則是將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貶低人格的評論或非正確事實等言語攻擊散布於眾。例如前一陣子的新聞,誹謗者罵人夫「就是因為你不行,老婆才會外遇」,或指他人通姦、外遇、收回扣、侵占公款、當妓女等。  刑法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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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 無事實查證之問題誹謗: 有事實查證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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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誹謗罪」區別:「誹謗罪」和「加重誹謗罪」,前者是僅以言語傳述關於毀損他人名譽的事情;後者是指以文字或圖畫的方式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