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必要之處分,並通知下列何單位?
(A)法院
(B)法務部調查局
(C)內政部警政署
(D)交通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578
統計:A(4),B(2),C(1),D(102),E(0)

用户評論

【用戶】Fly*(負能量應援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29 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之。但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之處罰,由中央銀行為之。前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所為之處罰,應通知交通部。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