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有關郵件補償請求權及補償金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B)於補償請求權之時效期間內查詢者,以已經請求補償論
(C)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
(D)補償金請求權,自受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4286
統計:A(12),B(2),C(1),D(160),E(0)

用户評論

【用戶】coffecat13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D)補償金請求權,自受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