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友友】評論
美國心理學家鮑丁(BORDIN)、納奇曼、施加等人以弗洛伊德個性心理分析理論為基礎,吸取了特性—因素論和心理咨詢理論的一些概念和技術,對職業團體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於20世紀60年代後期提出了一種強調個人內在動力和需要等動機因素在個人職業選擇過程中的重要性的職業選擇和職業指導理論,稱之為“心理動力論”。心理動力論者認為職業選擇為個人綜合快樂原則與現實原則的結果。個人在人格與衝動的引導下,通過升華作用,選擇可以滿足其需要與衝動的職業。職業指導的重點應著重“自我功能”的增強。若心理問題獲得解決,則包括職業選擇在內的日常生活問題將可順利完成而不需再加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