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關於申請改姓、改名、更改姓名之次數限制,依姓名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外國人申請更改歸化取用之中文姓名,以 1 次為限
(B)妻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申請回復本姓,以 1 次為限
(C)因執行公務之必要申請更改姓名,以 3 次為限
(D)因音譯過長申請改名,以 3 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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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