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國民教育法第 20-2 條之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家長會組織、任務、委員產生方式、任期、經費來源、財務管理、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下列何者定之?
(A)教育部定之
(B)教育部會商家長團體後定之
(C)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D)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家長團體後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2794
統計:A(19),B(17),C(94),D(302),E(0)

用户評論

田咩咩】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家長應組成家長會;其組織、任務、委員產生方式、任期、經費來源、財務管理、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家長團體後定之。

今年必上】評論

另外可參考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第 5 條 學校應依法設家長會,每位家長應依相關法令參與家長會。前項學生家長會得分為班級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 9 條 n家長得參與班級或學校教育事務;其參與方式、程序及相關事項,由直轄n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