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越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依營業法第三條規定:本法用語定義如下:一、營繕工程:係指土木、建築工程及其相關業務。二、營造業:係指經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 ,承攬營繕工程之廠商。三、綜合營造業:係指經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綜理營繕工程 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廠商。四、專業營造業:係指經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從事專業工程 之廠商。→(B)五、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 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廠商。→(A)六、統包:係指基於工程特性,將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安裝等部分或 全部合併辦理招標。七、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