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ing】評論
應改成"未"投遞前
【coffecat13】評論
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前項郵件在投遞前,收件人間發生爭議,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於其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之
【拉芙孟】評論
考試要帶放大鏡
【Francis Wang】評論
郵政法第 23 條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前項郵件在未投遞前,收件人間發生爭議,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於其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