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外國法律設立,但依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4 認定為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內之營利事業,應依總機構在境內營利事業之規定課徵所得稅。下列何者非屬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4 中,認定為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內之條件?
(A)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之處所在境內
(B)在境內擁有房地產
(C)財務報表製作或儲存處所在境內
(D)在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2),C(0),D(0),E(0)

用户評論

Yu Jya】評論

所得稅第 43-4 條第一項所稱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指營利事業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一、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或作成該等決策之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二、財務報表、會計帳簿紀錄、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會議事錄之製作或儲存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