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朝暐】評論
第 948 條 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n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n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n動產占有之受讓,係依第七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之者,以受讓人受現n實交付且交付時善意為限,始受前項規定之保護。依948規定,占有改定不受善易取得保護,故無法取得所有權。
【stupid kitten】評論
1、現實交付:經讓與合意,由讓與人確實的將動產交付與受讓人手中,始發生移轉所有權行為的效力。2、簡易交付:經讓與合意時,發生移轉所有權的效力。3、占有改定:經讓與合意,而讓與人由所有權人地位更低為直接占有權人地位時,發生移轉所有權的效力,不須現實交付。4、指示交付:經讓與合意,而讓與人將對第三人的返還權利讓與受讓人時,即生移轉所有權之效力,不須現實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