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戶籍登記後發生訴訟,經和解成立後應為更正登記,戶政事務所以書面催告後仍不申請時,應如何處理?
(A)戶政事務所應依職權逕為登記,並應於登記後通知利害關係人
(B)戶政事務所應依職權逕為登記,並應於登記後通知本人
(C)戶政事務所應對本人處以罰鍰,直到本人申請為止
(D)戶政事務所應以書面催告二次後,始得依職權逕為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16,B:138,C:6,D:15,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戶政已經上榜!】評論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2項規定,登記後發生訴訟,經法院裁判確定或訴訟上和解或調解成立後,應依本法第25條規定申請變更、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經依本法第48條第3項規定以書面催告後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依職權逕為登記,並應於登記後通知本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