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關於姓名更改之程序,因下列何種情事申請改名時,無需檢附證明文件?
(A)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B)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C)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D)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31,B:102,C:24,D:11,E:0

難度: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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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條例第9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