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僑居國外國民辦理改名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返國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B)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轉曾設有戶籍之戶政事務所核准
(C)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准
(D)可郵寄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15,B:86,C:65,D:6,E:0

難度:困難

用户評論

戶政已經上榜!】評論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證明文件(回復傳統姓名者免附),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准。但經內政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的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