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統計:A:15,B:86,C:65,D:6,E:0
難度:困難
【戶政已經上榜!】評論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證明文件(回復傳統姓名者免附),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准。但經內政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的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