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茱蓉】評論
二、行政機關作成羈束處分時,原則上不能附附款,但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成為確保該行政處分履行之法定要件,則得為附款。
【Vincent Feng】評論
第93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即羈束處分),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
【Julie Fang】評論
2F整理清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