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考上】評論
_己修法 應僱用持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除駕駛專辦交通車外,駕駛下列規定之大客車,並應符合其各目之一之規定: (一)甲類大客車: 1.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二年以上 實際經歷。 2.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一年以上 實際經歷,並經公路主管機關專業訓練合格。 (二)乙類以下大客車: 1.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一年以上 實際經歷。 2.經公路主管機關專業訓練合格。
【小歐巴馬】評論
http://traffic.tycg.gov.tw/project/bustime/list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