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age12】評論
(C)由主席決定,應改成由"黨團協商"決定。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B)§15-2(C)§15-4(D)§15-3
【waste36】評論
黨團協商 聯想 搓湯圓
【GOGOGOHSU】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A)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3 項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B)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15-2(C)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主席(黨團)決定§15-4→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D)總統應於立法院聽取國情報告日前3 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委員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