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若甲為抗議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單獨一人到臺北之美國在臺協會門口焚燒美國國旗,結果被警方制止,甲得主張其何種基本權受干預?
(A)行動自由
(B)人身自由
(C)言論自由
(D)集會遊行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6415
統計:A(652),B(427),C(4240),D(1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摁摁、摁摁
用户評論
【詹琇羽】評論
言論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
【乂鐵雲乂】評論
警方沒有限制他到那裡,只是制止他的動作,所以跟行動自由沒關係行動自由是指憲法第10條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