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虛烏有】評論
法律明確性原則:可預見、可理解、可審查
【Yingchang Chu】評論
不當連結:行政機關之行為不得任意聯結其他不相關之法規,或與本來要求之目的不相關之付款,對人民為對待給付或課予義務。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從事行政行為,不得將不具有事理上關聯的事項與所欲採取的措施或決定相結合,對於人民不利處置或課予義務。即為方法與目的之間的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