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銀】評論
2017/12/12公投法修法三讀通過 重點整理1. 公投年齡:降至18歲2. 提案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選舉的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3. 連署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選舉的選舉人總數1.5%4. 通過門檻: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總額1/45.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改由中選會或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核。6. 新增行政院提案權:行政院得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公民投票。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公投提案後,立法院應於15日內議決;於休會期間提出者,立法院應於15日內自行集會,30日內議決。不過,若提案被立法院否決,兩年內不得再提。7. 新增電子連署8. 新增不在籍投票9. 未來公投遇選舉應同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