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作業程序(一)執行階段:1.臨場管制:(1)執勤員警到達現場,就現場狀況回報值班員警及勤指中心。(2)如現場有死亡或生命危險者,請勤指中心通知家屬、分局偵查隊(或刑事單位)人員及相關主管。(3)需救護時,通知消防救護機關。(4)現場劃定管制區,疏導交通,應特別注意人車安全。2.現場蒐證:(1)確認肇事者身分。(2)查訪目擊者。(3)實施現場勘查、測繪、攝影、跡證採集,蒐證重點:現場概況、地面痕跡及散落物、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狀況、肇事過程中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之確定。(4)現場測繪(草)圖應請當事人或在場人簽章確認。(5)製作筆錄。(6)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3.後續處理:(1)清理現場。(2)肇事人、車、證照之處置:A.肇事者: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理。B.肇事車輛:(A)需檢驗、鑑定或查證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 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2 條之規定,得予暫時扣留處理,扣留期間不得超過3 個月。(B)扣留之原因消失後,應即將車輛發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C)如涉及刑案者,肇事車輛的扣押及發還,應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辦理。C.肇事者相關證照之代保管: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6 條之規定辦理,不得以肇事原因未明為由,代保管其相關證照。(3)填寫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二)結果處置:1.案件陳報:(1)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照片、證物、筆錄等相關資料,陳報「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審核小組」審核。(2)影印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1 份送分局交通組(或交通業務單位),作為相關勤務規劃之參考。2.肇事當事人違規事實的認定:(1)違規事實明確者,得由處理單位製單舉發,並註記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送審核小組檢核。(2)肇事責任未明尚待查證者,由審核小組於肇因研判後,製單舉發。3.涉及刑案者,應就相關案卷、人犯移送分局偵查隊(或刑事單位)。4.依規定提供申請閱覽檔案或相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資料。5.特殊情形登錄於工作紀錄簿http://moex.com.tw/pdf/pk026-531021104.pdf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作業程序(一)執行階段:...
【Bul】評論
道路交通事故首要:臨場管制,以免發生更嚴重傷害刑案現場首要:救護傷患
【gogoro】評論
A1類指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A2類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A3類指僅有車輛財物受損之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之作業程序臨場管制1.現場警戒2.救護傷患3.管制交通現場蒐證1.現場勘查2.現場攝影3.現場測繪4.跡證採集5.調查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