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師傅】評論
藝術史家以「巴洛克」(Baroque)來稱呼西元 1600 年到 1750 年之間的歐洲藝術;「巴洛克」也是指在十六世紀矯飾主義時期以後與十八世紀洛可可時期以前,這一段時間的歐洲文化。而「巴洛克」原指的是一種形狀不圓的珍珠,後來卻成為藝術上的用詞。巴洛克藝術的風格是承襲自文藝復興末期的矯飾主義,著重在強烈感情的表現,而不像鼎盛期文藝復興以前那樣的嚴肅、含蓄。此時強調流動感、戲劇性、誇張性等特點,常採用富於動態感的造型要素,如曲線、斜線等。其風格趨向,多少也反映了當時歐洲的動盪局勢、不安而豐裕的現實景象。 建築方面,裝飾華麗,古典的樣式和曲式、曲線並用,橢圓形大廳、圓形屋頂頗為常見;注重建築物四周景觀,有廣場、庭園、噴泉、雕像等的搭配。著名的法國凡爾賽宮、羅馬聖彼得大教堂,就是這時期的代表性建築物。
【Zi Lin Hu】評論
(E)巴洛 克,有「俗麗」之意,風格以強調「靜止」與「不變」為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