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匯回之資金,其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有價證券投資,運用資金於任一上市、櫃或興櫃公司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__?
(A)十
(B)十五
(C)二十
(D)二十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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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いろ いろ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資金運用於任一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