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外交及公務護照之效期,主管機關得視持照人任務之需要與實際之情形,加以酌減之,可酌減為幾年?
(A)1 至 3 年
(B)1 至 4 年
(C)2 至 4 年
(D)3 至 4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8227
統計:A(1048),B(36),C(25),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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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移民已上榜)】評論

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11條  外交及公務護照之效期,主管機關得視持照人任務之需要,酌減為一年至三年。   因公免費核發之普通護照,其效期以五年為限,主管機關得視持照人任務之需要,酌減為一年至三年。   男子於年滿十四歲之日起,至年滿十五歲當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請護照者,由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核給效期五年以下之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