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王淑怡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選罷法118條修法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答案(A)(C)都對
【用戶】Hung Yu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oh.........I see!
【用戶】Ya Ya Cho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C
【評論內容】選罷法118條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