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峰群】評論
第 75 條 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
【薛承偉】評論
A 好像也對耶?
【dkmelo1597】評論
請問A
【Gill】評論
答案D沒錯(B)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 自治事項(C)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 自治事項(D)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上面三個得聲請司法院解釋(A)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