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8 你處理交通事故時,在完成現場事故人、車等跡證之照相、測繪之後,下列何者是你最優先的處置?(A)代保管當事人駕、行照 (B)詢問事故當事人之行車方向(C)詢問事故當事人財物損失情形 (D)請事故當
【評論內容】
一開始可能會猶豫BD選項,但其實這題很簡單,只要想,處理交通事故時都先畫草圖,接著才製作談話記錄表,所以照相測繪完,請他在草圖簽名後,詢問談話紀錄表時才會問行車方向,因此選項中最優先的是D比較恰當
【評論主題】18 你處理交通事故時,在完成現場事故人、車等跡證之照相、測繪之後,下列何者是你最優先的處置?(A)代保管當事人駕、行照 (B)詢問事故當事人之行車方向(C)詢問事故當事人財物損失情形 (D)請事故當
【評論內容】
一開始可能會猶豫BD選項,但其實這題很簡單,只要想,處理交通事故時都先畫草圖,接著才製作談話記錄表,所以照相測繪完,請他在草圖簽名後,詢問談話紀錄表時才會問行車方向,因此選項中最優先的是D比較恰當
【評論主題】31.行政法院對於人民提起課予作成行政處分之訴訟,其裁判之方式,下述何者錯誤?(A)原告 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B)原告之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C)原告之訴有 理由,且事證明確者,應
【評論內容】
(D)原告之訴有理由, 且事證明確者,應以判決作成原告申請內容之行政處分。→判命行政機關。
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機關做行政處分,只能命行政機關去做。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無法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A)立法院 (B)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C)總統府 (D)立法院某政黨黨團
【評論內容】
考選部更正答案為C及D均給分
得聲請解釋憲法:
1. 中央或地方機關
2. 人民、法人或政黨
3.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
【評論主題】18 你處理交通事故時,在完成現場事故人、車等跡證之照相、測繪之後,下列何者是你最優先的處置?(A)代保管當事人駕、行照 (B)詢問事故當事人之行車方向(C)詢問事故當事人財物損失情形 (D)請事故當
【評論內容】
一開始可能會猶豫BD選項,但其實這題很簡單,只要想,處理交通事故時都先畫草圖,接著才製作談話記錄表,所以照相測繪完,請他在草圖簽名後,詢問談話紀錄表時才會問行車方向,因此選項中最優先的是D比較恰當
【評論主題】6.下列何者並非私人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事例?(A)私立大學核發畢業證書 (B)義勇警察協助執行警察勤務(C)船長為維持船上治安所為緊急處分 (D)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券商處以停業處分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6.列何者並非私人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事例?(A)私立大學核發畢業證書 (B)義勇警察協助執行警察勤務(C)船長為維持船上治安所為緊急處分 (D)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券商處以停業處分 修改成為6.下列何者並非私人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事例?(A)私立大學核發畢業證書 (B)義勇警察協助執行警察勤務(C)船長為維持船上治安所為緊急處分 (D)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券商處以停業處分
【評論主題】30 下列何種行政行為應以書面為之?(A)締結行政契約 (B)作成行政處分 (C)實施行政指導 (D)處理陳情
【評論內容】
題目說,應以書面為之,其實不用背,你就想:
行政契約,如果沒有書面,到時候不認帳,不就慘了
行政處分,好比警察指揮交通,如果一定要書面,不就太麻煩了
【評論主題】三.配合題請從參考選項中選出正確的答案「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歷史是一面最好的鏡子,不同時空展演的故事,透過史家之筆再現,可以為我們提供許多思考的空間。打開浩繁的中國史,第一本編年體史書當是(⒈)。
【評論內容】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民間團體或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所以適用國家賠償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VI.Fill in the Blanks (10%)*請作答於非選擇題答案卷上a. This school is famous for its ___66___ (promote) of scien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評論主題】五、列舉飼料配方設計的基本原則並說明。(20 分)
【評論內容】
買賣契約之性質:有償契約、雙務契約、諾成契約(不要物契約)、不要式契約
雙務契約:買受人支付價金,出賣人移轉財產權
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
不要式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即可
補充:「要式契約」是指除了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依一定方式始能成立或生效的契約
舉例:如果去菜市場買菜,老闆出的價錢你也同意,就構成買賣契約。倘若還需要一定方式才能成立,不就太麻煩了 XD
【評論主題】【題組】 ⑸在虛無假設 H 0 : μ1 − μ 2 = 0 為真的情況下,請證明 服從 t 分配;並說明其自sd由度。(13 分)
【評論內容】
答案D沒錯
(B)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 自治事項
(C)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 自治事項(D)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
上面三個得聲請司法院解釋
(A)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