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種行政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A)締結行政契約
(B)作成行政處分
(C)實施行政指導
(D)處理陳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3459
統計:A(2714),B(269),C(11),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行政契約

用户評論

【用戶】Ben H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95條(行政處分之方式)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用戶】June L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九條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用戶】Gill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題目說,應以書面為之,其實不用背,你就想:行政契約,如果沒有書面,到時候不認帳,不就慘了行政處分,好比警察指揮交通,如果一定要書面,不就太麻煩了

【用戶】Ben Hu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95條(行政處分之方式)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看完整詳解

【用戶】June L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九條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用戶】June L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一百三十九條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用戶】Gill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題目說,應以書面為之,其實不用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