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 Hu】評論
第95條(行政處分之方式)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June Lo】評論
第一百三十九條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Gill】評論
題目說,應以書面為之,其實不用背,你就想:行政契約,如果沒有書面,到時候不認帳,不就慘了行政處分,好比警察指揮交通,如果一定要書面,不就太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