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楨】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0 條規定,「慢車經依規定淘汰並公告禁止行駛後仍行駛者,沒入後銷毀之。」1.既然已經將條文寫出來,考了"銷毀"~事實行為 , 令人有種捨本逐末,本末倒置 (不求事物的根本 大端而只重視微末小節)的感覺。2.條文所強調的是"沒入後銷毀之" ~行政處分 。 3.想截章取義出考題測驗應考人,還請出題老師審慎情況,在出題的表達方式上多斟酌。
【米恩】評論
「銷毀」是執行的方法、手段之一,如同行政機關將核定的慰問金「匯入」你的戶頭,都是屬於行政事實行為,沒有發生法律上效果。
【我是小安】評論
沒入後銷毀
【derek801204】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0 條規定,「慢車經依規定淘汰並公告禁止行駛後仍行駛者,沒入後銷毀之。」 此處之銷毀乃是事實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