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2,3,3-三甲基-1-丁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4033
統計:A(118),B(51),C(609),D(187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選舉委員會、總統.副總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

用户評論

【用戶】陳婉翎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增修第二條第八項: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49條(繼任及代行總統職權)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用戶】Cherry L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副總統缺位時才由立法院補選(總統於3m內提名候選人)

【用戶】love0818z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整理一下:1.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2.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指揮補選,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3.只有副總統缺位,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總統3個月內提名,由立法院辦理之。4.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5.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