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有關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徵收之
(B)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C)規定地價後,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
(D)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為其申報地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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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CHEN】評論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16條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